常建协[2016]7号
本会各会员单位:
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第五次会员大会于2016年4月24日举行,顺利进行了协会换届工作,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组织机构,修改通过了协会新的章程,做出了会费收取标准调整决定等事项。为便于各会员单位贯彻落实协会各项决议,收集保存会议文件资料,现印发“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决议”,请认真保管利用。
附件:第五次会员大会决议
特此通知
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
二○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
抄报: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、常熟市民政局、市住建局
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决议
会议时间:2016年4月24日
会议地点:常熟森林大酒店报告厅
出席人员:第五届协会会员共213名,实到145名。
列席人员:应邀的有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市民政局周青副局长,市住建局陆继军局长、杨燕副局长,市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及各管理部门负责人。
会议主持:江建明
决议事项:整个会议分前后三段进行,(中间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,选举组织机构人员,讨论相关事项)。会议形成如下决议事项:
一、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江建明所作的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;
二、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时国生所作的第四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;
三、听取审议了蔡绍英所作的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报告,一致通过了修改后的协会章程。
四、通过五届一次理事会会议,选举江建明为第五届理事会会长,金土木、建工、永丰、汇丰、华亭、古建、沙家浜、圣峰、新苑地、华联、金龙、华丽坚、常诚、协会本部14个单位为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(经各副会长单位推荐,担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的分别为:滕斌、陆忠元、张永昌、陆正法、陆传明、孙召龙、顾建新、徐振忠、王正、沈俊元、赵宇峰、范建平、王建国、蔡绍英),由53个单位常务理事及协会本部4人组成常务理事会。聘任蔡绍英为协会秘书长,戴润杰以及各专委会换届产生的秘书长为协会副秘书长,国浩律师(苏州)事务所严国军律师为协会法律顾问。
五、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会费收取标准:
各副会长单位:每年10000元;
各常务理事及各专委会常委单位:每年8000元;
各外地企业(包括在常设立分公司的)会员单位:每年6000元;
各理事单位:每年4000元;
其他会员单位:每年2000元。
六、审议通过了五届理事会2016年工作意见。
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
2016年4月24日